首页 大赛介绍 大赛资讯 参赛选手 选手排名 在线报名 评判标准 培训科目 奖项设置 招商合作 我的博客 活动论坛
 活动公告
    根据信产部安排,服务号码将统一升位。自12月1日起,原服务号码95883将升位为106695883,请大家注意届时发送短信到新号码使用服务。升位期间可能出现服务不稳定的情况,请大家谅解。
 活动支持
中国大赛主办单位

世界时尚小姐选美组织

环球时尚传播机构

诚邀国内旅游城市和电视台联合主办

湖南赛区授权机构

世界时尚小姐中国选拔赛组委会

湖南赛区承办单位

深圳市亚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长沙天桥神话时尚推广机构

大赛指导单位

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文化厅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媒体支持
湖南生活频道
潇湘电影频道
长沙新闻频道
长沙广播电台
特别感谢
迪欧咖啡  纽约健身会所
云海酒店  魅演会
温莎KTV  普瑞温泉山庄
雯一化妆品  百联东方广场
挪亚游轮   琳达舞操
冰山摄影学校  舞媚钢管舞
同升湖山庄
全程技术支持
湖南够特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选手须知

宣传词
时尚无处不在
我发烧(fashion) 我时尚
我时尚 我发烧(fashion)
时尚引领生活 我们引领时尚
时尚由我演绎 美丽由我诠释
诠释美丽新概念 倡导时尚新生活
我青春 我时尚 我美丽 我要炫
为企业输送商务人才 为品牌培养形象大使

参赛有礼

组委会推出参赛有礼新颖模式,将给予选手丰厚礼品和奖励
a.专业机构免费拍摄选手参赛照片
b.电视台上推出选手形象
c.选手照片TOM以及在全国数千家大型门户网上公开,参加网上投票,优胜者可获分成奖励
d.提供专访机会,全力向社会推出选手形象;
e.在电视专题和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资源上中推出选手形象
f.在相关赞助商的宣传材料上推出选手形象
h.参加巡回推广活动,向社会展示个人魅力
i.组委会组织系统培训,整体提高选手综合素质…
…各种实物赞助:服装、装饰品、化妆品等…未能一一罗列
     为保证时尚小姐大赛(以下简称“本次大赛”)正常有序的进行,维护大赛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证性,提高获奖选手的声誉,特制定本须知,所有参赛选手均须严格遵守:

参赛条件
报名参加本次大赛者(以下简称“报名者”)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国宪法及法律法规, 无不良记录;
2.中国合法女性公民(包括港、澳、台及海外华人);
3.年龄在18岁以上,32周岁以下;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职高、中专、技校在校学生或同等学历者), 特殊情况经主办单位同意可酌情考虑;
5.身体健康、能适应紧张的排练及比赛;
6.非主办机构在职女性员工;
报名资料

报名者在确定参赛同时应当提交如下资料(以下简称“报名资料”):
1.特写头像;
2.半身像;
3.全身像;
4.正面泳装全身像;
5.背面泳装全身像;
6.与表现主题有关的印刷品、录像带(尽可能提供);
7.有关反映本人特定的文字资料和照片等尽可能提供;
     上述第1项-第5 项之照片不加柔光,规格均为15cm×20cm(即8寸),黑白、彩色均可, 每一项以1-5张为宜。

报名程序

1.赛事主办单位组委会设置现场报名点,发放报名申请表格和宣传资料;
2.大赛指定官方网站、大赛支持网络媒体下载报名表格;
3.报名者可以通过如下任一种方式报名:
     ●前往就近分赛区报名点现场报名,需携带相关的报名资料;
     ●向世界时尚小姐湖南大赛组委会或主办单位索取相关资料,正确填写后,通过邮件的方式将申请表格和报名资料邮寄至主办单位;

决赛入围

    ▲主办单位承担参加决赛选手参赛期间的生活费用;承担选手在组委会安排主题活动期间的交通和食宿费用
     ▲入围世界时尚小姐(湖南)大赛总决赛选手,经总决赛主办单位认可后参加总决赛的交通费用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食宿由总决赛主办单位统一安排并承担相关费用
     ▲参赛选手在比赛住地的消费如超出主办单位提供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长途电话费、洗衣费、健身费、饮食等费用),超出部分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除主办单位认可的服务并依照其设定的标准所产生的费用之外的一切费用,均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
     ▲参赛期间,参赛选手必须参加主办单位组织的专业性公关活动,并承诺将根据主办单位的要求进行义务演出
     ▲参赛选手应服从比赛评判委员会的评判结果,如对评判结果有异议的,参赛选手可以在评判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评判委员会和主办单位提出质询

相关处罚

    ▲参赛选手违反上述任一规定的,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并停止其因参赛所享有的一切待遇
    ▲参赛选手如因违反上述规定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或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应当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选手如对比赛主办单位作出的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大赛总决赛的主办单位提出书面异议,由大赛总决赛的主办单位作出最终裁决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7 深圳市亚太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全程技术支持: 湖南够特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总部--南方国际大厦18楼 电话:0755-81615558 传真:0755-25733636   广州办事处-13719257325 13509665565 陈先生

组委会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识字岭云海大酒店2楼 迪欧咖啡厅  报名热线:0731--5736032   6556224